征信异议申诉公司

两会特辑② | 2025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信用之声”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五年规划也呼之欲出,这是一个具有承上启下意味的重要节点。


展望今年全国两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如何进一步发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将成为信用领域各界关注的焦点。


随着2025年全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源点信用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将带来的信用方面建议提案。


图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在“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中,就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涉企执法等方面热点问题提出,对于涉企乱检查问题,将通过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纠治。对不涉及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要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开展实地检查。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我们要实施“守信免检”“守信少检”等措施。同时,我们还将推广数据共享、监测预警等智慧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现场检查。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国生建议,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些企业反映的经营信心不足、政策预期不稳等问题,源自市场和政府作用发挥有缺位、有越位,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健全、不完善。建议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严格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建立清理和防范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落实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林建华建议,以发展商业票据为重点完善商业信用体系。处于优势地位的大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依托票据向中小企业确定合理付款期限及明确到期付款义务,同时,强化信息披露机制,承兑人应当披露承兑信息和信用信息,承兑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承兑日期、出票人名称、票面金额和票据到期日;信用信息包括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等。如果付款企业出现逾期,应严格按照票据信息披露机制进行惩戒,将票据违约情况向全社会公开披露,进而对付款企业形成约束,更好保护中小企业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四川省直工委副主委、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所长陈槐表示,应推进科研诚信立法进程,切断论文 “黑灰产业链”。针对当前我国科研诚信立法分散、调整范围各异的情况,制定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规范对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治理。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学术不端行为的违法成本,构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多元化、多维度的法律责任体系。同时,要严肃对“论文工厂”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法律惩治,将学术论文买卖主体双方纳入征信系统。明确商业性代写论文机构为非法机构、商业性代写论文行为为非法行为。将论文买卖双方主体的行为性质视为欺诈,采用现有关于欺诈的法律条文进行处罚,同时结合现行征信系统,上传其违法信息。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世亮提出,《征信业管理条例》条例发布已有十余年,且层级较低,在缺乏上位法引导的情况下,信用信息收集、使用、修复缺乏,失信惩戒易出现随意性,损害失信主体合法权益。并且我国以公共征信机构为主的格局也与国际主流相异,在当前经济社会已发生较大变化的现实之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法》迫在眉睫。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法》的主要内容方面,李世亮代表建议,应涵盖业务定位、公共数据利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等多个关键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民建中央委员、省政协常委范社岭建议:建立清理政府(国企)拖欠企业债务偿还机制,帮助企业家解决实际困难。从法律上要明确各级法院主体,对应立案的要及时立案,防止行政干涉立案,对应立而不立的要依法追究法院责任;从行政上要明确政府(国企)主体,负责清欠工作,夯实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清欠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清欠台账,全面梳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包括金额、时间、项目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进行挂牌督办。可通过财政资金安排、合理利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与企业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让企业心中有底数。强化约束惩戒机制,对零清偿、进度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罚,对瞒报漏报、恶意拖欠等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情节恶劣的公开曝光。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应给予容错纠错,既维护市场秩序,又为企业提供了稳定政策预期。同时,应健全企业合规指引体系,推广“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科学认定因政府欠债造成的企业失信问题,并给予保护,避免运动式执法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干扰。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建议,网络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相关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建立信用评价机制,构建网络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对平台的治理效果、履行责任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和公示。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对平台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平台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建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平台依法予以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张水波建议:要进一步提升租房市场供给品质、提高居住服务水平,实现“租得起、住得好”这一住房租赁市场的美好愿景。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的起草制定,可由住建部门牵头,构建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和信用数据征集办法,建立完善信用惩戒和激励机制,对信用高的机构,金融机构可加大对其住房租赁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来伊份总裁郁瑞芬建议:强化监管执法,对垄断行为依法严惩;推动电商平台企业自律建立平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垄断、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出台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的制度、法规、标准,引导平台与实体经济企业合作,互补共赢;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处理机制,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卢国懿建议,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部门区域联动,构筑跨省维权保护机制,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化公平竞争审查省际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完善与反行政性垄断执法的衔接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工作机制,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全国信用联合奖惩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苗伟建议:应完善网络立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犯罪行为的法律边界,加大对网络诈骗、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公开违法企业信息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限制其市场活动,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法律威慑,促进网络电话销售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东浩兰生集团上海工业商务展览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展部经理陈达建议: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建设预付式消费联盟链及其配套平台系统,构建覆盖全国的分布式网络,并利用智能合约、分布式数字身份、隐私计算等技术,有效提升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效能。让消费者通过这样的平台系统便捷扫码就可以查询到企业信用档案、租约期限、投诉黑榜等重要数据信息,用市场机制倒逼行业洗牌,让消费者既有一个科学的、自主的、理性的判断选择,商家也能在这样的环境下促进自己的经营。




全国政协常委宋曙光建议健全完善港澳出口信用保险机制,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惠及更多港澳外经贸企业,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性金融服务互联互通,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严宝玉建议,修订完善央行监管职责和相关措施,进一步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执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金融市场管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金融综合统计、支付和清算管理、征信业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的检查职能和权限。




今世缘酒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顾祥悦建议,建立酒类产品线上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电商平台对白酒销售价格进行动态监测,禁止为吸引流量低于出厂价倾销;严厉打击电商平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对违规低价销售平台实施约谈、罚款等惩戒措施,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建议:开展多层次碳市场区域合作,与周边国家碳市场实现跨地区链接;与周边国家建立碳交易市场合作与交流机制,推动区域碳市场能力建设;基于巴黎协定第6.2条和第6.4条,加快我国自愿减排机制与全球市场深度融合与接轨,积极参与国际碳信用开发与交易,提升国内碳信用产品的国际认可度。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吴城建议:要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提供优质养老护理服务。要建立线上线下养老护理供需平台,引入职业资质认证体系和双向评价系统。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发展区域劳务协作机制,实现不同地区养老护理人力资源有效调配。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周源建议,应加大盗版行为的司法惩戒力度,通过提升违法成本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具体措施包括推行“惩罚性赔偿+黑名单”双重威慑机制,对恶意重复侵权主体适用顶格惩罚性赔偿,探索按侵权获利倍数确定赔偿额。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马建堂建议:应重点解决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难题。一方面,政府要搭台,让金融机构通过信用平台更好了解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状况和资金需;另一方面,着力盘活应收账款,避免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造成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阎建国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恶意抢注知名商标”黑名单制度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戴茵建议:加大对导游欺老事件的处理力度,提高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行为的罚款额度,同时引入从业者黑名单机制,对屡罚不改的旅行社经营者和导游实行行业终身禁入制度。


STRATEGIC CENTER

联系我们

填写您的信息,我们将会在最快速度联系您

立即提交

  • 落地的技术培训

  • 靠谱的商服体系

  • 贴心的服务模式

  • 助力实现人生价值

  • 首选的征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