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异议申诉公司

收藏贴 | 二十大以来重点领域相关文件梳理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党的二十大以来,文旅、交通、商务、知识产权、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得到持续深入,截至目前出台多个指导文件。



梳理二十大以来相关政策文件

供大家学习参考~



文旅领域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提出,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完善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建立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改造升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信用管理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鼓励旅游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等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旅游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公布失信名单,强化失信惩戒。研究建立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将守信情况纳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评定和项目招投标。树立一批诚信典型,探索开展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


2023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通知指出,鼓励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行业组织等举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深化诚信意识,增强信用工作的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


2022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


《通知》提出,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引导失信主体主动自新、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有利于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优化信用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推动信用修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旨在释放消费潜力,在旅游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为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工程提供了遵循,《意见》中的重点任务包括4项工程及16项具体任务。


《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3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鼓励在线旅游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将守信情况纳入质量等级评定。加强在线旅游行业诚信文化建设,树立一批诚信典型企业。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参与“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数据优势。



交通运输领域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5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落实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完善从业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库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依托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现有信息录入流程及要求,开展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核查、补录、录入和推进应用工作。


《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2024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


《计划》提出,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交通物流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年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质量,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商务信用



《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8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发展商务信用经济,积极推进商务信用管理,夯实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推进商务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4年4月,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行动计划》以推进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方面的深度应用为主线,坚持需求牵引、注重实效、地方先行、重点突破,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通过三年时间,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主体,打造一批诚信商业区,形成一批行业创新应用成果。到2026年,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手段不断健全,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



水利领域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024年7月,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办法》完善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高效性,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重点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明确失信信息公示规则三个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关于做好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报送、公示和修复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


2024年7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加强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关键举措。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


《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


2023年1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


《意见》提出,按照依法依规、稳慎适度、强化应用、保护权益的原则,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



《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信用信息归集方面,要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基础工作,制定地方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及管理规范;在信用承诺方面,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后监管,依法依规将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等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科学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在信用约束激励方面,要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工作,推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解决严重失信行为反复出现、异地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信息公示的激励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主体的获得感;在信用修复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便利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在加强重点环节信用监管方面,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法》从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异议和信用修复,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信用状况进行积分和等级评价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3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商标代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促进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维护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能源领域



《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标准》提出,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是通过依法依规整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政务信息平台归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设置科学、合理地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电力相关企业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公开。


《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


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本清单的应用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和其他共5类业务,根据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可采取具体信用监管措施共计36项。


《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拟对接受行政处罚后信用行为被列为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的,存在未履行信用承诺等情形的,以及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具有较严重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管理



消费领域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行动方案》提出,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深入开展消费领域“信用+”工程,健全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消费信用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消费投诉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恶意索赔行为部门协同治理制度,防止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指导制定家政服务公约,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功能,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


《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2024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意见》提出,引导更多家政企业组织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参加线上培训,通过“家政信用查”向消费者展示培训信息。各地要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举措,支持家政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2024年4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将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公示。各地要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等,探索建立关键风险指标监测模型,定期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对以预收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信用惩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突维稳工作。



其他领域



《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202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等实时共享,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研究建立相关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机制的可行性。完善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采购人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STRATEGIC CENTER

联系我们

填写您的信息,我们将会在最快速度联系您

立即提交

  • 落地的技术培训

  • 靠谱的商服体系

  • 贴心的服务模式

  • 助力实现人生价值

  • 首选的征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