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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时期:企业信用指数持续提升、企业信用实现“异地同标”……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8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介绍“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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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文:

“十四五”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各项部署,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的职能定位,努力营造更有活力、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们全面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建立了统一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充分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活力。完善涉企收费监管制度,持续降低经营主体成本。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有效增强了经营主体的创新动力。“十四五”以来,我国企业净增1999.9万户,个体工商户净增3394.6万户。


二是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我们推动修订《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以及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一批行政法规;查办计量、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违法案件483.2万件;建立和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监管制度,我国企业信用指数从2020年度的128.6上升到2025年上半年的161.61。


三是市场循环有效畅通。我们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规制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违规财政奖补和限制企业迁移等问题形成了刚性制度约束。加大“非理性”竞争综合整治力度,强化对企业间过度低价竞争的规范引导。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发现和废除了阻碍要素流动的政策措施4218件,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239件,及时纠治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四是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我们推动发布《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我国宏观质量政策体系更加健全。积极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行动,累计实施重点攻关项目4271个,解决质量堵点卡点问题1.8万个。加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2372个。五年来,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生活性服务、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分别提高到85.86、81.33、81.62。


五是安全监管持续加力。我们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了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查办食品安全案件226.04万件。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国家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4%以上。加强工业产品源头治理,将6种高风险产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将15种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发现并依法处置22万批次不合格产品。同时,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


回顾过去五年,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力地提高了我国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地保障了我国市场稳定运行。五年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持续扩容提质、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市场规则更加成熟,这些使得我们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充满信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请问,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文:

我国市场规模庞大、发展空间广阔,这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优势。发挥好这个优势,需要大力破除地方保护、及时防止和制止市场垄断,维护好、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在畅通和做强国内大循环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保障机制,消除了一系列制约要素资源流动的堵点卡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破除地方保护、维护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更加健全。我们推动《反垄断法》实现颁布15年后的首次大修,我们第三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上升为法律规定,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需要。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审查全覆盖,对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强化了制度约束。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等12部支撑法律实施的配套规章,建立了灵活完善的合规和执法指南指引体系,推动公平竞争法治环境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


二是规制市场垄断的执法更加有力。我们加强对重点领域垄断风险的监测评估,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为防范和制止网络市场无序竞争设置了红灯、划出了底线。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医药领域垄断案件,推动药品价格恢复到合理水平;查处供水、燃气、建材、机动车检测等领域垄断案件,有效降低公众生活成本和经营主体生产负担。加强对平台经济、自然垄断等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共审结案件3400件,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145件,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是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措施更加刚性。我们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各级政府拟出台的文件严格把关,共审查重要政策措施4.22万件,对1.14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从源头上防止了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出台。我们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行政性垄断案件239件,清理地方标准8000余项,坚决纠治了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的行为。加大对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5万件,其中查办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4296件,推动线下线上市场竞争生态不断优化。


四是发挥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引领作用更加有效。我们探索推动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政务服务、企业信用、监管执法、标准认证等方面实现“异地同标”。沪苏浙皖联合发布实施《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三省一市170余项高频政务服务实现跨省“一网通办”。建设大湾区信用数据共享专区和跨境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湾区标准”244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55张。上述区域市场制度规则的逐步统一,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起到有效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五五”时期,我们将继续聚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重要改革任务,以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更实举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随着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经营主体对良好营商环境的需求也是日益迫切。请问,“十四五”期间,总局针对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开展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罗文: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总局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具体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准入更加规范。我们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修订《公司法》,依法增设最长5年出资期限,指导存量和新设公司按期认缴,遏制了天价出资、超长出资、盲目出资等市场乱象,有效提升了注册资本“含金量”。我们推行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加强住所信息核验,防止冒名登记、虚假地址登记,防范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拧紧了登记管理“安全阀”。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优化设置了登记事项“红绿灯”。


二是市场退出更加顺畅。我们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修订完善《企业注销指引》和注销流程图,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股东失联、公章遗失等实际困难。依托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建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建立健全经营主体歇业制度,探索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紧密配合的强制清算机制。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确保无债权债务经营主体能够通过简易程序,最短21天就可以退出市场。


三是企业办事更加高效。我们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动开办餐饮店、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其中,开办餐饮店时间由过去的37天减少至现在的15天,企业信息变更材料由23份精简至6份。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3.7亿次,累计使用6亿多次,大大地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布实施《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授权北京等11个省市开展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了企业登记效率。


四是监管执法更加公正。我们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发布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着力防范“小过重罚”。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推动全系统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建立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听取和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的诉求,用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不断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多贡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平台经济在我国发展得很快,但是也存在一些比如算法滥用、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既当好“监管员”管住乱象,又当好“服务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 邓志勇:

我国平台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过去五年中,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虽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但流量优先、算法滥用、竞争失序等潜在风险也影响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管促结合、刚柔并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一是把规矩“划清楚”。把握鼓励创新和规范发展的平衡点,构建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等规则,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配套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规则。成立全国平台经济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强化标准引领、加强行业自律。


二是对乱象“出重拳”。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54.1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5.8万个次,查处涉网类案件10.5万件。突出强化直播电商乱象治理,加大违规行为监测处置力度,查办“三只羊”“东北雨姐”等直播电商领域重大案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解除“自动跟价”“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限制、提升收费合理性和透明度,要求外卖平台规范促销行为、理性参与竞争、共建良好生态。


三是将服务“送上门”。出台《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引导平台完善合规管理机制。围绕重大活动及“6·18”、“双十一”等重要时段,发布合规提示,引导平台规范促销经营行为。试点向平台提供政务数据比对服务,帮助平台有效拦截、及时清退违规主体。常态化开展与平台、商户、外卖骑手、主播等各方主体的沟通交流,听诉求、给指导,让监管更有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的原则,不断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持续提升预防式、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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