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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用领域大事回顾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社会信用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新时代开创新局面,2023年,我国信用领域发生了许多重要事件,这些事件不仅对信用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反映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不断迈进。小编梳理了2023年信用领域发生的重要事件,以期为读者提供较为全面的年度社会信用建设发展概览。


2023年信用领域大事记总览


事件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事件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布,部署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事件三: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事件四: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事件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事件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
事件七: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
事件八: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事件九: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事件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事件十一:文旅部开展2023—2024年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事件十二:财政部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事件十三:住建部印发《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事件十四: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事件十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事件十六: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事件十七: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事件十八:八项信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事件十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事件二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80个“信易+”应用典型案例
事件二十一: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22年“诚信之星”
事件二十二: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现场观摩会举办
事件二十三: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举办

2023年信用领域大事记具体内容


事件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事件二:《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发布,部署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在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方面,《报告》提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不断完善,“信易贷”模式深入推广,助力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在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方面,《报告》提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事件三: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

事件四: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0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制度的顶层设计,依法依规健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对接机制以及相关标准,确保数据安全。推广“信易贷”模式,有效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建立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相关信息共享。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依法依规拓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更好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作用,完善市场化运营模式,扩大区域内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重点群体信息服务覆盖范围。

在强化农村支付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方面,《意见》提出畅通基层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信用环境建设途径,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约束制度,加强信用教育,优化信用生态环境。

事件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试行)》包括总则、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附则六个章节,全面系统地构建了信用信息修复管理的重要规则体系,进一步夯实了信用信息修复的法治基础,不仅保障了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更新信用主体信用信息。

事件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

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围绕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9条举措。

事件七: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

7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代码中心首次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2022年度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为158.36点,同比上升24.14点。

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以2014年为基期,基点为100点。2014年至2022年,中国企业信用指数由2014年的100点,波动上升到2022年的158.36点,创2014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其中2018年和2020年出现两次小幅下降,总体呈现“小幅波动、稳中上升”的发展态势。从中国企业信用指数9年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虽然受到国内国际多重因素影响和冲击,中国企业信用水平小幅波动,但总体持续上升,市场秩序稳中向好,企业经营活力持续恢复,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愿持续增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事件八: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5月5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针对两类主体:一是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二是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专项治理采取十一条举措,主要包括:依法依规分类开展失信信息公示,向有关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信息推送,向地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治理对象开展约谈,组织开展信用承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纳入城市信用监测,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推动恶意失信主体退出市场,建立责任分包挂牌督办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等。

事件九: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意见》提出了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三大任务。一是发展高水平商务信用经济。二是推进高效能商务信用管理。三是夯实高标准信用建设基础。

事件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提出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事件十一:文旅部开展2023—2024年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2月,文旅部公布2022年文旅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验收结果,其中辽宁大连、上海黄浦、重庆武隆、四川峨眉山4个试点地区验收结果为优秀,10个试点地区验收结果为合格。9月,文旅部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确定福建厦门、海南三亚、山东青岛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主要试点任务包括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信用品牌建设、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等。

9月,文旅部发布《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报告》,《报告》总结了文旅市场信用体系构建、信用基础、信用监管、信用经济发展试点等工作成效,下一步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以深化应用为关键,重点实施信用法治建设工程、信用监管效能提升工程、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工程、信用建设筑基工程。

事件十二:财政部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

3月14日,财政部印发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全面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共分为八个部分,主要包括:充分认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健全规范规则为基础,持续完善诚信标准建设;以弘扬诚信美德为导向,推动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持续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和信息监控体系;以加强诚信监管为着力点,健全诚信监管和评级评价制度;以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为重点,健全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组织保障。

事件十三:住建部印发《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5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十六项工作部署。

事件十四: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8月11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办法》按照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明确列入名单标准,规范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等,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公示、惩戒、信用修复。

事件十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

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12个试点地方均通过验收,其中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及河南漯河、广西柳州、浙江台州、广东广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4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加强专利代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依法诚信执业,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办法》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信用等级评价,二是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异议和信用修复,三是结果运用。

1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地方包括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湖北五省。信用试点评价对象覆盖试点地方辖区内全部商标代理机构和其备案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对应设置A、B、C、D等四个等级,并根据荣誉奖励、社会贡献等因素,设置附加加分项,增设A+等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荣誉奖励、社会贡献、不规范代理行为、受处罚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业惩戒五个方面,共涉及二十余项信用信息采集项。评价结果通过试点地方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并与监管措施、政策支持、评优奖励等相联动。试点期限1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采集商标代理信用信息,2024年7月1日对外公布评价结果。

事件十六: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11月2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拓展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的评定结果应用,在组织国家集采和省际联盟采购设置招采规则时,医保部门应充分考虑评定结果因素,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通知明确,要强化信用评价与价格治理的协同联动,在某个省份确定失信产品价格虚高空间后,应及时通知其他省份予以关注。

事件十七: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清单》包含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日常监管类、表彰评优类、其他类五大类信息。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推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政策指引。

4月17日,为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标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定义,评价标准的主要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类别。

事件十八:八项信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3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1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企业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指南》《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国有企业采购信用信息公示规范》《企业信用调查报告格式要求 基本信息报告、普通调查报告、深度调查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编制指南》《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等8项信用类国家标准发布。

事件十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事件二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80个“信易+”应用典型案例

9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信用便民惠企,面向全国各地方组织开展“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案例评选经过初步审核、专家评审、审核复核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80个“信易+”应用典型案例,并在“信用中国”微信公众号展播了具体案例内容,供各地方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事件二十一: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22年“诚信之星”

4月29日,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布2022年“诚信之星”,包括来自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区的10名个人,获奖者均来自基层一线。“诚信之星”坚定守护诚信理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以诚立身、诚信为本的精神风貌。

事件二十二: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现场观摩会举办

11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指导,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郑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3年信用建设成果现场观摩会在郑州市举办。观摩会以“发挥信用数据要素价值 赋能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题,旨在展示全国信用建设成效,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做法交流推广应用。本次共有32个省级和59个城市报名参加预观摩,通过预观摩评审,8个省级、8个城市进入总观摩。在总观摩阶段,各地方重点围绕平台网站建设、发挥信用数据要素价值、“信易贷”、合同履约、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深度展示信用建设成果和创新实践。

事件二十三: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举办

11月13日至15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新华通讯社和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3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郑州举行。来自全国300多个城市的信用建设者参加。论坛以“信结天下 诚赢未来”为主题,设置“1+8+N”系列活动,“1”即论坛开幕式和主论坛;“8”即系列主题论坛和研讨会,涵盖政务诚信、信用示范区建设、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ESG实践创新、地方政府融资与城投信用评级、黄河流域信用共建和网络诚信建设等;“N”即系列特色活动。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展、“新华信用会客厅”现场访谈等主题活动。论坛发布了《中国城市信用发展报告2023》《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发展报告》等多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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