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特辑 |《规划纲要》印发十周年,社会信用体系“奋进十年”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今天(2024年6月14日)
是第17个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
自2008年6月14日起
“信用记录关爱日”已成为
宣传信用知识、传播信用理念的
重要阵地
除了“信用记录关爱日”
今年的6·14还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印发的十周年
十年前
我国第一部全面推进信用建设的专项规划
正式印发实施
极具宏观性、战略性和针对性
明确了信用建设的重大任务和目标
十年来
社会信用基础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
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健全
信用应用走向场景化、数字化、便利化
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经济社会运行环境大幅提升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内运行。 202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其中,社会信用建设法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项目类别。 今年6月,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国家层面上,已有70部法律、71部行政法规中规定了专门的信用条款;在地方层面上,已有27个省级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18个市级社会信用相关条例相继出台,信用建设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在组织机制上,2007年国务院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起初的牵头机构为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改为人民银行,2012年又调整为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双牵头,延续至今。 2017年9月,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7〕241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正式批复设立,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9年3月,继评估督导司、区域开放司公开亮相后,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首次在国家发改委官网亮相,新名称中增加了“信用建设”的表述。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国家疾控局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容至48家。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年内实现“一证一号”的硬要求,各部门达成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于“一证一号”改革的共识。3个月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转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正式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制度设计。 2015年以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12月1日,个体工商户启动实施“两证整合、一照一码”。2016年,增量主体赋码实现全覆盖,存量主体代码的转换基本到位。 如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信息已广泛服务于我国公安、社保、财政、环保、税务、审计等38个政务部门,服务于税务、银行、保险、政法、电信、征信等行业和领域。2023年,社会查询量达2.55亿次。 通过重错码校核、月报公示、与多部门联动纠错等有利措施,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等工作的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重错码率逐年降低,2023年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重错码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2015年10月,包括“一库、一平台、两网站、四系统”在内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先导工程启动搭建完成,定位是全国信用信息共享的“总枢纽”。 另一个窗口“信用中国”网站。2015年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正式上线运行。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推动全国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形成“信用中国”网站群进行了专门部署。 2019年7月1日,上线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系统,实现“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在线申请,以及全国各地方信用牵头部门在线联审的“一网通办”等功能。 2019年10月26日,网站进行3.0版升级,大幅提升网站信息检索服务能力,并增强对金融等各类专业机构对接服务能力。 2020年12月9日,信用中国App和小程序上线,初步实现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自然人的实名实人认证功能,打造信息查询、异议处理、信用修复业务功能移动化,首推信用名片,引领信用“指尖服务”。 截至2024年4月,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这个“总枢纽”,联通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超780亿条,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信用中国”网站作为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作用持续发挥。 “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2015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在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上强调,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依法及时上网公开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首次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此为标志,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天“双公示”工作,并将相关数据的报送情况作为对城市信用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拉开了这项重大改革的序幕。 2017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引入13家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在线评估和实地抽查,对全国31个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公示”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 从“双公示”逐步向“五公示”“八公示”“十公示”延伸。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网或其他渠道,进一步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鼓励地方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实践,自2015年起分两批组织了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和直辖市城区在内的43个城市(城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城区)。 2018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2019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二批16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公布第三批34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第四批68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已先后批准四批次、130个城市(区)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是信用示范城市评审的重要指标,2015 年,国家发改委启动建设“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依托大数据技术对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261个地级城市开展信用监测评价。从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政务诚信、信用监管、信用惠民等多个方面对城市信用建设提出了要求,是对各地营商环境、城市形象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考量。 此外,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自2017年开始,“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先后在杭州、福州、济南、广州和郑州成功举办五届。作为推进城市信用建设的全国性高端论坛,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聚焦城市信用建设和市民信用生活,力求不断拓展和完善城市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的监管方式,也是信用信息有效应用和发挥信用价值的重要途径。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这也是在国家信用规划中首次提出信用监管。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上具有里程碑上的意义,明确了信用监管的主要目标,落实措施和运行机制。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2024年6月,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制定评价国家标准和制度规范,推动评价信息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提供支撑。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失信向守信秩序回归的重要手段。作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制度的补充,我国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一直在开展相关制度层面的探索。 202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信用信息修复的主要方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修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协同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的监督管理与诚信教育等内容。 2023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申请的程序要求。 2024年1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中,信用修复“一件事”明确4条具体事项: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2024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文件,推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做好信用修复协调联动工作。 2024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从2016年国务院相关文件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到相关政策文件提出规范信用修复的范围、原则和方式,再到各部门出台细化各领域信用修复的管理办法,将信用修复从概念框架到流程规制再到实施制度逐步推进深化,为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明确了操作指引,完善了信用修复的制度体系建设。 2018年的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牵头启动了“信易+”系列项目,主要包括缓解守信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信易贷”;方便创新创业主体租赁办公设备和办公空间的“信易租”;让守信主体更舒适、更便利的享受出行服务的“信易行”;让守信主体更便利获得行政审批服务的“信易批”;让守信个人享受优质旅游服务的“信易游”等五大项目。 如今,越来越多的地方创造出一系列“信易+”场景,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公共出行等领域,为信用好的市民提供更多减免费用、享受优惠、免交押金、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先享后付等便利服务。涌现出诸如桂花分、钱江分、白鹭分、商鼎分、西楚分、茉莉分等市民信用分产品,“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信用+就医”等惠民便企应用场景。 随着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场景迭代升级也随之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中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同年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启动。 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费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 202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并要求归集共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纳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37项涉企信用信息。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使用。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泉州晋江召开的“创新发展‘晋江经验’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截至2024年2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25.1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5.9万亿元。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提出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联通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并要求各地区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 2019年,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13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和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62家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同一天,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发布公告,表示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 迄今为止,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主要活跃着资本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企业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信用保险、信用保理、信用增进等信用服务机构,以及一大批涉及信用业务的互联网、大数据、系统集成企业。 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数据,目前全国拥有个人征信牌照的机构2家(今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银行正会同浙江省政府指导钱塘征信申请办理个人征信牌照),备案企业征信机构达148家,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52家。 最后,源点信用梳理了这十年来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中的大事记,一起回顾这收获满满的信用十年。 2014年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针对4大领域,提出34方面的重点任务; 2014年7月23日——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 2014年8月7日——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2014年9月2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4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发改财金〔2014〕2850号)。 2015年 2015年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开通运行;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发布(国发〔2015〕33号);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2015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在杭州召开全国信用建设工作研讨会;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部门联合签署《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 2015年10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 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2016年 2016年1月20日——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016年6月8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及城市信用监测会议召开; 2016年6月14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6年7月15日——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2016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意见》;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 2016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 2017年 2017年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视频会暨媒体通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2017年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 2017年5月5日——国家信息中心与15家信用服务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2017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署《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7月18日——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 2017年8月30日——国家信息中心与11家金融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2017年9月——中央编办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2017年9月28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暨“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8年 2018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布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 2018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2018年6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会议提出,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8年6月10日至11日,2018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召开,国家发改委启动“守信激励创新行动”; 2018年6月26日——《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正式印发,这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三年行动方案; 2018年6月29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持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举行; 2018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强调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有关工作; 2018年8月1日——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提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19个领域,开展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力求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2018年11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先后公布部分天然气、煤炭、旅行社和道路运输等领域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2019年 2019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 2019年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和《关于发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2019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公布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16个城市(区)上榜; 2019年09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2019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2019年9月24日——2019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正式召开,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启动上线。 2020年 2020年8月13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等在内的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2020年9月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0年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要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 2020年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连维良在山东曲阜出席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期间主持召开社会信用立法专题研讨会时重点指出,《社会信用法》( 草案)正在征求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意见; 2020年12月1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2020年信用信息共享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放管服”改革现场观摩视频会在京举行; 2020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 2021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三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确定34个地区入选; 2021年11月3日——2021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观摩会召开,16个地方信用平台网站、12个地方“信易贷”平台入围总观摩;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 2022年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2022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2022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2022年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通知》;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2022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 2023年1月4日——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广州、北京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举行; 2023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3年4月——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象为存在高频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近期重点集中治理失信记录超过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 2023年5月11日——“信用承诺实践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全国现场会召开,会议发布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40个、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20个; 2023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 2023年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68个地区入选; 2023年8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 2023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社会信用建设法》被纳入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2023年9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23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运行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功能; 2023年11月13日-15日——第五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2024年 2024年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2024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 2024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2024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 202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2024年4月——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布了2023年“诚信之星”; 2024年4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国家疾控局加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申请;研究讨论《社会信用建设法(草案稿)》和《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等文稿; 2024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6月4日——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
2016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对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出规范要求。
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信用修复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对社会信用修复的方式、条件、程序、协同联动作出了较为系统性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明确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应提交材料、处理程序和时限等内容。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从1932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信用服务业在我国也已有90多年的历史了。
1999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2000年7月1日,首批200万市民的信用信息进入“信用档案中心”。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开放民间个人征信市场。不过由于涉及第三方独立性、信息采集合规性等各种问题,试点最终以没有一家机构合格、全部终止个人征信业务而告终。此后,央行背景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8家试点机构成立百行征信。
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提出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探索。同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网站公布《关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的公示》,明确27家机构作为首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正式名单为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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