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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之七已出台,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进入倒计时!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6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其中提出,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


据公开信息统计,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港澳台除外)层面,天津、上海、重庆、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江西、浙江、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广东、海南、陕西、甘肃、青海、广西、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已发布相关条例草案,处于征求意见状态;安徽,福建等地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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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信用法规出台情况


2021年2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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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社会信用条例》作为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已列入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则在2023年被列入福建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


此外,2024年5月,内蒙古在已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基础上,社会信用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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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省级层面信用立法进度已达87%,全国仅剩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达成全覆盖目标跷足而待。


市级立法层面上,根据统计,截至目前,南京市、宿迁市、大连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泰州市、深圳市、宁波市、杭州市、邢台市、克拉玛依市、汕尾市、台州市、唐山市、沈阳市、四平市、张掖市等17个市出台了市级社会信用相关条例。


 

2022年5月,福州市发布《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征集意见与建议。


全国地方信用立法情况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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