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和《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23]408号),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推进信用在提升商务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方面的深度应用为主线,坚持需求牵引、注重实效、地方先行、重点突破,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通过三年时间,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主体,打造一批诚信商业区,形成一批行业创新应用成果。到2026年,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手段不断健全,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充分享受信用红利。
(一)推进信用经济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开展商务信用经济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推动相关城市进一步创新信用经济发展机制,积极促进信用销售、信用消费、信用融资,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培育信用经济生态,全面提升商务领域经济运行效率。
(二)培育诚信经营主体。推动各类商贸流通业聚集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诚信经营承诺、推进诚信管理,提升商贸流通行业信用水平。遴选发布一批诚信典型,培育强化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
(三)开展信用便企服务。探索建立常态化信用便企服务,组织一批银行、保险、信用服务机构等,向内外贸企业宣介信用知识、提供信用产品,提升经营主体信用管理水平和运用信用产品能力,助力市场开拓,拓宽融资渠道。
(四)提升消费信用建设。抓好各项已出台的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的信贷支持。结合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搭建金融服务推广平台。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举办药品流通行业“诚信兴业,诚信卫民”主题活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五)加强家政信用建设。推动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上进行实名认证,完善就业档案,加强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地方家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家政信用查”连通,探索与地方相关平台、家政企业自有平台互连。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研究对家政服务员开展信用评级赋码。
(六)推进电商信用建设。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制定企业信用建设规范等团体标准,加大直播电商等已发布标准的宣贯力度,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诚信、规范经营。指导行业协会发起诚信经营倡议,遴选诚信机制建设优秀案例。
(七)加强外贸信用建设。在部分产品进出口资质和配额管理等工作中,加强对经营主体的信用审查。开展外贸品牌建设,在海外重点市场举办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国际知名度,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八)优化外资信用建设。推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检查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做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各项落实工作。
(九)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信用建设。严格执行关于对外投资备案核准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立项管理的政策文件,将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推动建立健全援外项目实施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促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量化评价机制,提高对外援助执行监管工作成效。
(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信用建设。推动电商平台、产业聚集区等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信用环境。积极支持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十一)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商务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归集,研究完善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推进商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地方商务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探索与行业商协会等机构进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十二)营造诚信兴商社会氛围。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声势,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升级“信用惠民”活动,组织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发展“信用惠民”活动新形式,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
(十三)开展商务信用研究应用。推进跨境信用合作机制研究,以诚信文化为切入点,深入提炼中华传统商业文化中的文化精髓,探索传统商业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新路径。